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二、结题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课题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师范学院高校学生工作课题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四)未按研究计划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我部审核。

(五)凡被撤项的,由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的经费。对于至今未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无故逾期不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将停止其一次向校外申报项目的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结题支撑材料(一式2份)、结题报告表(一式2份)报送至我处思政科,结题支撑材料与结题报告表双面打印统一装订。同时,将结题报告表和结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谢彦OA。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联系人:谢彦,联系电话:3908533。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一览表

2.广西师范学院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结题报告表

3.广西师范学院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结题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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