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第二环节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桂师院党发〔2014〕12号)文件精神,现将广西师范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第二环节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

二、比赛地点

明秀校区文星楼301报告厅。

三、比赛内容及形式

第二环节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自我展示比赛,第二阶段进行主题演讲比赛。

(一)自我展示。根据参赛选手主题演讲抽签序号决定出场顺序。限时3分钟,由参赛选手提前准备,可使用背景音乐、ppt或其他道具(需自备)。

(二)主题演讲。由参赛选手提前一天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和演讲题目。限时5分钟。演讲内容须紧扣演讲主题,观点正确、材料真实典型、语言表达流畅、富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四、评分要求

(一)比赛采取当场评分。当第四位选手比赛结束后,公布前三位选手的比赛成绩,依次累推。

(二)比赛实行百分制,其中自我展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题演讲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最后得分取两者得分之和。

(三)自我介绍与展示评分标准

项 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仪表仪容

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亲切自然。

10

语言表达

清晰流畅,语速正常,语音清晰,表述准确。

20

自我介绍

内容简练,实事求是,真实可信。

30

特长展示

具有“你无我有,你有我专”的特点,展示过程大方、得体。

35

时间把握

时间把握准确、到位,用时不满2分钟或超时扣0.5分

5

总分

100

(四)主题演讲评分标准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分值

辅导员

工作认知

辅导员职业认知清楚,有明确的职业目标,对辅导员职业充满情感,并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5

演讲内容

观点正确、鲜明,主题深刻、集中,角度新颖、得当;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材料典型、充分,事例恰当、生动。

25

演讲技巧

普通话标准,条理清楚,感情真挚、充沛,抑扬顿挫,仪表端庄,表情自然,形体动作大方得体

15

熟练程度

脱稿演讲,表达流畅

5

整体效果

演讲精彩有力,具有强大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受到了深刻教育

15

时间把握

时间把握准确、到位,用时不满4分钟或超时扣0.5分

5

总分

100

五、工作要求

(一)请参赛选手于5月20日下午16:00集中明秀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及主题演讲题目。

(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参赛选手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三)请全体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含2014年新聘辅导员)观摩本次比赛,要求8:50入场完毕。如因事不能参加的,请将请假名单及原因上报学工部处。联系人:蒙丽丽,联系电话:3908533。

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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