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办理2015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关于办理2015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满三个月获得正式学籍后方可办理学生证。2015级新生入学即将满三个月,为了确保新生能及时办理学生证,现将新生学生证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及时间要求

1.新生学生证办理需指派专人负责,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学生工作部(处)不接受新生个人自行办理学生证。各二级学院请于11月21日前将负责办理2015级学生证的老师以及2015级新生学生证信息表(含专升本学生)电子版报学工处张健QQ邮箱659778160@qq.com(《2015级本专科新生学生证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为方便汇总,请各二级学院按实际人数领取空白学生证并按要求进行统一填写。

2.各二级学院将空白学生证填写完毕、贴上照片后,各班按学号顺序排列完整,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1月25日至11月29日交学工处核查盖章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学生证加盖公章完毕后发回各二级学院,学生证如有丢失按学生证补办相关规定办理。

二、学生证填写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安排有一定书法基础的负责学生对学生证进行统一填写,不得由学生个人自行填写。学生证上填写的学生个人资料需预先向学生本人核实。

2.学生证各项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3.学生证照片一律使用一寸免冠光面彩色照片。

4.学生证部分填写项说明:

(1)有效期限:

①2015级本科:2015年12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②2014年专升本:2015年12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

(2)发证日期:2015年12月15日

(3)编号:编号分配表

二级学院

编号起始号

二级学院

编号起始号

文学院

20150100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15001—

政法学院

201502001—

教育科学学院

201504001—

外国语学院

201503001—

体育学院

20151600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513001—

音乐舞蹈学院

201507001—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201551001—

美术设计学院

201508001—

经济管理学院

201517001—

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

201524001—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26001—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525001—

新闻传播学院

201506001—

旅游学院

201518001—

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

201511001-

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20151900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512001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201527001

初等教育学院

201531001

如文学院2015级的第一个学生编号为:201501001,第二个学生为:201501002以此类推;政法学院第一个学生编号为:201502001,第二个学生为:201502002以此类推。

(4)籍贯:市级以下的填至所属县

(5)学制:

①2015级本科:四年

②2015年专升本:四年

(6)年级:

①2015级本科:2015

②2015年专升本:2013

(7)入学时间:2015年9月12日

(8)家庭住址:填写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不是居住地)

(9)乘车区间:填写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站点,(而不是填写居住地站点)户籍所在地无火车站的,可填写周边最近的站点或不填写该栏。无直达火车而需中途转车的区外学生,可按个人购票便利等需要选择填写终点站或转车站点。必须照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暂缓办理。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2015级本专科新生学生证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