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办理2016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满三个月获得正式学籍后方可办理学生证。2016级新生入学即将满三个月,为了确保新生能及时办理学生证,现将新生学生证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及时间要求:

1.新生学生证办理需指派专人负责,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学生工作部(处)不接受新生个人自行办理学生证。各二级学院请于11月7日前将负责办理2016级学生证的老师、学生干部信息(附件1)、2016级××× 学院本专科新生学生证信息表(模板)(附件2)、2016级××× 学院本专科新生火车优惠卡磁条信息表(模板)(附件3)电子版报学工处邮箱gxsyxgc@163.com。为方便汇总,请各二级学院按实际人数领取空白学生证并按要求进行统一填写。

2.经学工处初审信息后,各二级学院将空白学生证填写完毕、贴上照片后,按学号顺序排列完整,将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1月12日前交学工处。12月1日后统一安排加盖学校钢印。

3.学生证加盖钢印完毕后发回各二级学院,学生证如有丢失按学生证补办相关规定办理。

二、学生证填写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安排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学生负责对学生证进行统一填写,不得由学生个人自行填写。学生证上填写的学生个人资料需预先向学生本人核实。

2.学生证各项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3.学生证照片一律使用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4.学生证部分填写项说明:

(1)有效期限:

①2016级本科:2016年12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

②2016年专科(壮汉双语):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③2014年专升本: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2)发证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二级学院

编号起始号

二级学院

编号起始号

文学院

201601001—

新闻传播学院

201612001—

政法学院

201602001—

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

201613001—

外国语学院

20160300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14001—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604001—

初等教育学院

201615001—

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

20160500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16001—

环境与生命科学院

201606001—

教育科学学院

201617001—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201607001—

体育学院

201618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08001—

音乐舞蹈学院

201619001—

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201609001—

美术设计学院

201620001—

旅游学院

201610001—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20162100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611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22001—

(3)编号:编号分配表

如文学院2016级的第一个学生编号为:201601001,第二个学生为:201601002以此类推;政法学院第一个学生编号为:201602001,第二个学生为:201602002以此类推。

(4)籍贯:市级以下的填至所属县

(5)学制:

①2016级本科:四年

②2016级专升本:四年

③2016年专科(壮汉双语):两年

(6)年级:

①2016年本科:2016

②2016年专升本:2014

③2016年专科(壮汉双语):2016

(7)入学时间:2016年9月18日

(8)家庭住址:填写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不是居住地)

(9)乘车区间:填写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站点,(而不是填写居住地站点)户籍所在地无火车站的,可填写周边最近的站点或不填写该栏。无直达火车而需中途转车的区外学生,可按个人购票便利等需要选择填写终点站或转车站点。必须照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暂缓办理。

附件:1.2016级学生证办理负责人信息表

2.2016级××学院本专科新生学生证信息表(模板)

3.2016级××学院本专科新生火车优惠卡磁条信息表(模板)

4.学生证填写样本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