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我的大学·我的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新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为实现个人理想、师院梦和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近期在全校新生中开展“我的大学·我的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我的大学·我的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旨在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在勤奋学习、学术创新、自立自强、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先进事迹,通过事迹宣讲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全体新生向优秀同学学习、奋发成才,为实现“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我的大学·我的梦

三、参加对象

2016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四、活动形式

在明秀校区、长岗校区、五合校区各举办一场校级报告会,主要内容是优秀学生宣讲自己的先进事迹,引导全校2016级新生为实现个人理想、师院梦和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五、活动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二级学院选拔推荐阶段(9月1日—9月23日)

1.推荐范围

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优秀学生

2.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以组织推荐方式推荐1名先进事迹典型候选人

3.推荐条件

要求候选人必须为曾经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自强之星等荣誉之一者,形象较好,善于演讲,在学习生活中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

(二)第二阶段: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宣传及培训阶段(9月24日—30日)

由学工部(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22名宣讲人,制作宣传展板进行事迹宣传,同时进行宣讲培训。

(三)第三阶段:全校巡讲时间(10月11日)(暂定)

明秀校区: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长岗校区: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五合校区: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在明秀校区、长岗校区、五合校区各举行一场“我的大学·我的梦”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相关上报材料务必于9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科(明秀校区行政楼414)。报送材料包括:(1)广西师范学院“我的大学·我的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推荐表;(2)大学生先进或感人事迹材料(字数1500—2000);(3)候选人的一张全身生活照(发送电子版即可,但不能发送艺术照);(4)候选人发言稿(明秀、长岗校区候选人准备6-8分钟的发言稿,五合校区候选人准备10-15分钟的发言稿)。报送材料格式:XX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材料。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蒲朝琦OA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联系人:蒲朝琦,联系电话:3908533。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我的大学·我的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1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