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南师学字〔2019〕32号)、《南宁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南师研字〔2024〕3号),现开展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1.请各学院按照《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以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评优工作小组,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各学院按本学院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人数20%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评选程序

1.申请与初评

学生提出申请并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评选条件和比例必须严格按照《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建政校区(原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参照原《广西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详见2021版《广西教育学院学生手册》P214)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初评结果须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文件(加盖学院公章)需连同其他参评材料一并提交。

2.复核与审批

由学工处负责复核各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召开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会议,评选结果经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参评材料要求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须如实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建政校区(原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填写《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要求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学工处,一份留存学院),以黑色签字笔书写或用A4纸张打印。学院意见一栏由所在学院填写、盖章,要求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做出较为详实全面的评价意见,不能只写“同意推荐”。

2.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须提交各年度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专业学科竞赛奖等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负责提供学生各学年学习成绩单,要求各学院做好原件核实工作,并在复印件和成绩单上加盖学院公章。

3.《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1)学制:本科生和专升本学生填4年,专科生填3年;(2)政治面貌: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3)外语等级:填CET4/CET6,若未通过CET4,填大学生英语,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等级如实填写;(4)计算机等级:填计算机二级/三级/四级,若未通过计算机二级,填计算机基础,登记表的其他内容如实填写。建政校区(原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上所填写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制、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外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信息要确保完全一致,表格中记录的奖项名称和次数要与学生提交的获奖证书相匹配,同专业学生的“所属专业人数”要一致。《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上所填写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号、民族、政治面貌等信息要一致。参评学生的登记表等材料要按照汇总表上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

5.参评学生需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各学院须认真审核上报的名单和材料,确保参评学生符合评选条件。

(四)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材料目录

(1)《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5)

2.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同时附上材料可编辑版,《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25年3月19日前发至学工处黄绍保OA邮箱。《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于2025年3月19日前发至学工处邓运明OA邮箱。

(五)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目录

(1)《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5);

(3)《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需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需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5)公示文件。

2.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纸质材料须按要求在指定的地方加盖学院公章,并用A4纸进行打印,并于2025年3月19日前提交,具体地址如下:明秀校区交至行政楼414室,五合校区交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研究生综合楼一楼),武鸣校区交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兰园食堂三楼),建政校区交至教学楼401辅导员办公室。联系人:黄绍保,联系电话:0771-3908533。

二、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一)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1.请各学院按照《南宁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师研字〔2024〕3号)(附件1)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以下称“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各学院按本学院2025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20%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毕业生不足5人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并附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专利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利证明复印件。

2.学院初评

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初评,核实学生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明等支撑材料,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额要控制在本学院2025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以内。同时,各学院要签署《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的推荐意见。学院需将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附上学生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学生工作处研工科。

各学院在评选时应综合考核学生政治思想与日常表现,凡是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票否决。

3.召开校级评选推荐会

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各学院上交的推荐名单及材料,并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议,确定推荐名单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报送材料目录

1.《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附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明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2.《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会议记录》(附件4);

4.学院公示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要求

每位学生的申报表(学院要签署意见)、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明等材料需整理成一个PDF文档,文档以“学号+学生姓名+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的格式进行命名。《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会议记录》、学院公示文,其电子材料均需要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学院电子公章。

2.纸质材料要求

每位推荐学生的申报表需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明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需导师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会议记录》需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示文需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材料必须在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8: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黄琼肖OA邮箱。纸质材料分别交到武鸣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五合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7号窗口,明秀校区行政楼404室,联系人:黄琼肖,联系电话:0771-3808090。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4.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广西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6.《南宁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南师研字〔2024〕3号)

        7.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

        8.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9.南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会议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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