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征兵宣传册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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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的主体对象和年龄条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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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报名应征的时间安排

2025年征兵工作从2024年12月1日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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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应征的基本体格条件

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身高<m>/体重<kg2>)。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链接— 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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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应征的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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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根据提示一步步操作,在学校应征报名的学生,应征地一栏选南宁市—青秀区—最后选南宁师范大学。报名成功后,应征青年按学校征兵工作站或县(区)征兵办通知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由兵役机关择优定兵。特别注意:2025年春节征兵男青年体检时间安排在元旦前进行,请在元旦前尽快完成报名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同学交流与咨询,应征入伍同学请加入我校征兵交流QQ群:982699499。

2.返校参加体检初检、复检产生的车费等,根据各城区规定,凭发票可报销。

3.为保证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应征入伍的学生在学校报名,网上报名应征地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南宁师范大学”。

4.征兵网请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格式JPG或JEPG,大小20K-100K;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报名成功后须知

(1)不用打印报表;

(2)等待体检通知,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3)注意人身安全,合理饮食,健康作息,为体检做好准备。

(4)学校征兵工作联系人:徐玉荣老师

联系方式:13197715508 0771390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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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大学生参军优待奖励政策

一、报销大学毕业生体检路费。

在青秀区报名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返乡、返校的体检路费,由各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或各高校征兵工作站根据规范收集整理相关票据,由城区武装汇总,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核算报销返路费。

二、补助大学毕业生为应征入伍支出的部分医疗费用。

从青秀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前1年内因行视力矫正和手术治疗精索静脉曲张、碎石、痔疮、胆囊息肉、腋臭,凭《入伍通知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手术费用凭证,按照视力矫正6000元、碎石1500元、精索静脉曲张2000元、痔疮2000元、胆囊息肉2000元、腋臭2000元的标准给予医疗补助。以上治疗项目如符合并获得医保报销的,应当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以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进行核算。个人实际支付部分不足补助标准的,按照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进行补助;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超出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由各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或各高校征兵工作站根据票据报城区征兵办根据标准核算报销。

三、建立大学生入伍鼓励金制度。

从青秀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鼓励金,在南宁市专科毕业生每人8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12000元的基础上,城区增发大学毕业生每人4000元(即专科毕业生每人12000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人16000元),停发大学生在校生鼓励金。

四、增发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从青秀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家庭,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青秀区每年22337元)的50%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即11168.5元/年即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3505.5元/年。

五、为服现役义务兵父母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从青秀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南宁市户籍青年,在其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开发区为其父母(含养父母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

说明:取得三级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等同于专科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相关优待政策;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学历经学信网审核为大学毕业生的,享受相应的大学毕业生优待政策;新兵学历认定最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验反馈结论为准。大学生服兵役期间被部队作退兵处理或者除的,不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当事人必须于办理交接手续后一个月内向青秀区征兵办还医疗补助费、入伍鼓励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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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的政治待遇和其他优待政策

“四个优先”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鼓励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

上半年参军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

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于当年7月份(我校是6月30日)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3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我校是6月30日)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以上两类毕业班学生均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适用:毕业班生

家庭优待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选取军士

对符合军士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

适用:毕业生

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

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或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入伍1年半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研究生不超过29岁,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

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后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即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军士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

适用:在校生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非统招、非全 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

适用:大专毕业生

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

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

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

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在校生

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公共体育、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均免修。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

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适用:毕业生

退役高校毕业生土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毕业生

参加公务员招录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参加国有企业招聘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放宽招录(聘)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

适用:退役军人

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适用:义务兵、军士

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高校毕业生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含合同制人员),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应主动书面告知单位,服役期间单位为其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法律关系终止);退役后30日内向原单位提出复职复工申请,并区分安置类型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时,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本人、所在高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延期⒉年执行协议的纪要,退役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按原签订的三方协议执行。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年计算为工龄,抵扣②年协议义务期。义务兵役期满被选取为军士或提升为军官的,免除剩余协议义务,不作违约处理。

适用:义务兵、初级军士

纳入基层服务计划

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适用:毕业生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适用:退役军人

拓展就业渠道

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适用: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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