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了及时将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2017学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获奖(助)学生手上,请你们认真做好四类奖助学金领款单的造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必须熟悉领款单各项数据填写格式和要求,在填报领款单前,务必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以便顺利开展工作。
(二)填报领款单前,请认真核查两点:第一,本学院获得四类奖助学金学生是否有违纪处分,如有违纪处分,请不要填报,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清楚(何时处分、因何原因、获得何种奖助学金、金额多少);第二,除国家奖学金以外,必须确保获得其他三项奖助学金的同学都在已经认定的贫困生数据库中,确保建档立卡的同学都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并核准助学金各等级与下拨总金额一致。
二、报送时间及领款单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
(二)材料要求:国奖、国励、国助、区奖等四类奖助学金领款单都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
(三)报送地点:
1.明秀校区:四类奖助学金纸质版领款单一式两份交到工会楼2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款单电子版统一打包以“XX学院四类奖助学金领款单”(压缩包中的每类领款单都要分类命名清楚)命名发至704532715@qq.com邮箱。
2.长岗校区:四类奖助学金纸质版领款单一式两份交到行政楼1楼学生资助办公室,领款单电子版统一打包以“XX学院四类奖助学金领款单”(压缩包中的每类领款单都要分类命名清楚)命名发至469971120@qq.com邮箱。
3.五合校区:四类奖助学金纸质版领款单一式两份交到3栋103办公室,领款单电子版统一打包以“XX学院四类奖助学金领款单”(压缩包中的每类领款单都要分类命名清楚)命名发至1187123539@qq.com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1-3103978,联系人:韦柳温。
附件:
1.领款单填写说明
2.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空表)
3.国奖、国励、区奖领款单(这仅是样本,每类填写时请记得改表头并把这一行字去掉)
4.(10.31 中心汇总终版)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表
5.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
6.2016—2017学年度自治区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
7.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