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启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统一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现将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七)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八)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材料
(一)借款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三)户口本(包括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借款学生为未成年人时适用);
(五)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六)已加盖学院公章的2024-2025南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申请学生需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端,确保材料提交完整、准确。如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影响后续审核。
(二)如有因特殊情况(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省、因受灾无法返回居住地)继续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未被认定为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由学生单独附上情况说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视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如无特殊情况但未缴清学费,急需办理助学贷款的,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目前系统内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都为待审核状态,学生资助中心将在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进行统一审核。
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