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开学初资助相关工作事项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7年新生开学初资助相关工作,节省学生办理资助相关工作时间,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去年已经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下学年无需重新认定;
未被当地一票否决的前提下,默认依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2、《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
(1)此表提供给需要认定贫困生的学生填写并盖章。
(2)此表填完之后须拿到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
实、盖章,若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的可由当地政府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代章,此盖章表格建议准备两份;
(4)《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认定为我校贫困生的基础材料,因此,而贫困生认定是学生办理各项资助项目的基础。所以计划申请相关资助事项的学生均需填写此表并到相关部门盖章。
3、贫困生认定相关事项:
(1)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认定:除了家庭情况调查表之外,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要复印最新版2017年《扶贫手册》或《帮扶手册》(手册具体名称以手册本身为准)中所有盖章的页面,如果没有扶贫手册,就按照附件中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模板(2017)》证明(详见附件2)模板到相应部门盖章,证明只认2017年模板,其他版本证明一律不算。
(2)其他类型贫困生认定事项:如果学生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低保户的须复印低保证明,其他贫困类型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要确保所填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
4、贷款的相关事项:
(1)关于财务误划学费和住宿费,需退款的学生请在开学录入贷款回执信息之后再如实填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发的《学费住宿费退款申请表》(详见附件3)模板,经二级学院盖章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最后将退款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予财务申请退款即可;
(2)贷款学生建议开学前不要存钱到划拨学费的农行卡里,贷款额度不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学生也不要把不够的那部分存进去,财务只会划扣总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金额不够,财务不会划扣,如果贷款的学生把大于或等于学费住宿费总金额的钱存入卡里,财务会直接划扣;
(3)贷款学生贷款资金,银行会统一在每年10月-12月之间分批次打到学校账户,再由学校财务根据各学生实际缴费金额统一划扣学生学费住宿费,划扣完后多余的贷款金额会返还到学生的支付宝里面(不排除有银行直接将一部分贷款金额划拨到学生支付宝上,导致划到学校的金额不够划拨大家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情况,请同学们12月份左右关注财务欠费名单,若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4)为方便学生贷款余额提现,贷款学生的支付宝最好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退款的时候可以从支付宝里面提现,没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里面的钱都是冻结的,取不出来;
(5)办理贷款的新生(包括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尽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无法办理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需要考核学生至少一个学期的成绩和在校综合表现才能确定是否具备校园地贷款资格,新生至少要在大一第二学期才能办理,校园地贷款要准备的材料较为复杂,且程序繁琐,因此建议新生在当地教育局资助办办理生源地贷款。
5、关于开学资助工作的简介:
(1)除贫困生认定、国家类奖助学金评定、贷款等项目之外,学校还设有应善良助学金、孝廉奖学金、旅游学院中英合作新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社会类奖助学金,以及各种学费补助项目,具体以开学后所发通知为准;
(2)所有的助学金都以学生被认定为我校贫困生为前提,因此申请助学金的必须是我校贫困生,要被认定为我校贫困生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国家类奖学金评选不强制要求为贫困生;
(3)关于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新生入学的时候应走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初每个学院会贴有详细的办理流程,学生带好贷款的回执单,入学后资助管理中心将发通知进行回执单录入工作,具体办理流程以届时通知为准;
(4)没有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贫困生,走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需提供相应齐全的材料按通知流程要求办理。
相关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王璐 0771-6763240 0771-3103978 。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7年版)
2.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模板(2017)
3. 退款证明模版
4. 2017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