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结合2017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数学统计与科学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二、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孝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资助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三、征文主题
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
四、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我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七)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1.页面设置:纸张为 A4;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2.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3.作品务必在第一页左上部分注明:二级学院名称、年级、学号、作者姓名、个人手机号。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特等奖2名,每名奖励100元;一等奖25名,每名奖励80元;二等奖50名,每名奖励50元、三等奖90名,每名奖励20元;优秀奖若干名,仅发奖状。所有获奖者均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
(一)各二级学院可在本院内开展相应的主题征文比赛,遴选8-10篇优秀征文参加学校比赛,并按推荐顺序填写《广西师范学院第十届“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优秀征文推荐登记表》,将推荐的参赛征文及《推荐登记表》纸质材料报送指定地点。推荐参赛征文的电子文本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征文题目”。推荐参赛征文和《广西师范学院第十届“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优秀征文推荐登记表》的电子文本压缩打包后,发至QQ邮箱(1019074001@qq.com)。
1.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
明秀校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工会楼二楼204室
长岗校区 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学工办 瑞星楼4楼416室
五合校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学生宿舍3栋103室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
(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与承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第十届“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征文比赛各奖项作品,报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同时,选送其中若干篇优秀作品参加全区高校“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征文比赛。
(三)本次征文比赛的获奖优秀作品将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易班网站上公布。
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推荐。
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第十届“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优秀征文推荐登记表
2.征文格式样稿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