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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奖助学金 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 时间:2017-05-10点击数:

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奖助学金

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先进事迹,进一步做好我校资助育人工作,营造良好的向榜样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优秀学生风采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活动口号:优秀始于平凡,榜样就在身边

各二级学院应紧紧把握青年学生思维、沟通、表达方式的特点,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思想引导、感化教育作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示同学们身边值得学习的优秀榜样,通过他们的事迹激发同学们的正能量,在潜移默化中进行励志、诚信、感恩教育。为了做好优秀学生宣传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调查了解本学院2016年获奖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报送优秀学生先进事迹材料。

三、 宣传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分为

展板展示、网络宣传和汇编成册等三种方式。

(一) 展板展示。将收集到的优秀学生事迹和照片制作

成展板,同一时间分别在三个校区同时展示。

(二) 网络宣传。在展板展示的同时,把优秀学生事迹

和照片上传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和易班平台。

(三) 汇编成册。编印《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学

生风采录》并发放至二级学院,以供借鉴和宣传。

需报送先进事迹的奖助学金优秀学生范围及人数

(一)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全体获奖学生21人;

(二)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代表,各二级学院推荐2名学生,共42人;

(三)2016-2017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全体学生78人;

(四)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代表,各二级学院推荐2名学生,共42人;

(五)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全体在校学生25人,由各文科学院报送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

请填写《2016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风采录》和《2016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名单表》(见附件1、2),(风采录中请贴好同尺寸的彩色照片)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校区指定的二级学院。

2.电子版:

(1)提交推荐的优秀学生近期学习或生活彩色全身照相片一张(注意穿戴整齐),要求格式为jpg,图片高为1200像素,宽为900像素,电子照片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奖项+学生姓名+照片”。

(2)每位优秀学生风采录。

(3)优秀学生名单表。

以上三种材料电子文本一并打包后,以“二级学院名称+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命名,发至所在校区指定邮箱。

(二)报送材料地点及邮箱

1.明秀校区:文星楼613办公室(国测学院负责)

联系方式:18176295556

邮箱:gczzb2016@qq.com

2.长岗校区:瑞星楼616办公室 (物电学院负责)

联系方式:18376784044

邮箱:273746747@qq.com

3.五合校区:3栋302办公室(环境学院负责)

联系方式:18677769874

邮箱:1348145763@qq.com

(四) 报送材料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

、其他事项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开展工作,对所上交的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并认真审核,确保材料准确无误,确保活动顺利完成。承办单位作好材料收取登记(另附专用表格)。

(二)为加强活动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承办单位在开展活动前做好经费预算明细清单,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经费结算和报账工作。

(三)承办单位在承办活动过程中应确保收集和保存活动材料的完整性,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承办单位自存一份),以便上级部门专项检查时查阅。

附:本项活动承办单位需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存档材料有(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每项电子版分别用一个文件夹):1.通知及经费预算(通知由中心发布);2.收取二级学院的原始材料和全校汇总;3.优秀学生展板设计成品及展示时拍照图片,每个校区3-5张;6.编印好的《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学生风采录》25册。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风采

2.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名单表

3.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在校学生名单表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