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5年“‘易’起成长 ·‘易’起追梦” 大学生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传播立德树人的正能量,用“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能量,引导青年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为实现个人理想、师院梦和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现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近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易’起成长 ·‘易’起追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在勤奋学习、学术创新、自立自强、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先进事迹,通过事迹宣讲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全校青年学生向优秀同学学习、奋发成才,为实现“我的梦·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易”起成长 ·“易”起追梦

三、参加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班不做硬性要求,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

四、活动形式

(一)校级报告会:在明秀校区、长岗校区和五合校区各举办一场校级报告会,主要内容是优秀毕业生宣讲自己的先进事迹,引导全校学生为实现个人理想、师院梦和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二)二级学院报告会: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与专业特色,在本学院内部开展不少于一场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易班平台宣传展示:开设“‘易’ 起成长”专栏,出版“‘易’ 起成长”专刊,加强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展示。

五、活动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二级学院选拔推荐阶段(5月25日—31日)

1.推荐范围:

广西师范学院2015届全日制在读本、专科毕业生。

2.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以组织推荐方式推荐1名先进事迹典型候选人。

3.推荐条件

要求候选人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等荣誉奖励,善于演讲,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

(二)第二阶段: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宣传及培训阶段(6月1日—6月16日)

1.由学工部(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最终确定21名候选人作为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制作宣传展板进行事迹宣传,同时进行宣讲培训。

2.由学校易班工作站对报告团成员进行个人采访,利用易班搭建“‘易’ 起成长”宣传平台。

(三)第三阶段:全校巡讲阶段(6月16日—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明秀校区、长岗校区和五合校区各举行一场2015年“‘易’起成长 ·‘易’起追梦”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第四阶段: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院内宣讲阶段(6月1日—6月底)

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与专业特色,组建二级学院“‘易’起成长 ·‘易’起追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报告团成员应不少于5人,在本学院内部开展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六、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相关上报材料务必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科。报送材料格式:XX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材料,联系人:xxx,电话:xxxxx。电子版材料发至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贾坷老师OA邮箱。

附件:2015年广西师范学院“‘易’起成长 ·‘易’起追梦”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