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已经开学,为做好学生开学返校后的各项工作,现将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做好注册工作
做好学生返校人数统计、上报工作。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1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须认真做好学生的返校、注册工作,填写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分别于8月31日下午5:00前和9月1日上午12:00前将返校情况统计表报学工处,电子版发至蒲朝琦OA。同时,要认真了解、记录好未按时返校学生的真实原因和情况,对无故不按时返校学生将按旷课处理。
二、组织做好升旗工作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9月1日上午7:00分别在明秀、长岗、五合校区开展新学期升旗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具体地点详见院办通知)。本学期各二级学院升旗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关于举行2016年秋季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下”、“三谈”、“三提”调研活动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应主动下课堂、下宿舍、下班级,各二级学院需在9月2日前走完全部学生宿舍,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同时,还要通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做好开学初安全教育、学业辅导、心理辅导等工作,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于9月26日前上交《2016年9月份“三下”“三谈”“三提”调研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明秀校区交学工处408,长岗校区交办公楼112,五合校区交3栋103,电子版发至林柳OA。
各二级学院须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交通安全问题,尤其要提醒拥有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校内外要严格遵守交通法,以防发生意外;人身安全问题,要特别提醒学生,夏天天气炎热,注意防中暑,严禁到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教育学生注意防盗、防骗(含网络、电信诈骗等)、防火;教育学生注意餐饮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通过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积极处置。
五、组织做好师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物价补贴的造单工作
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生活补贴、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评定工作。
(一)9月19日前将师范生奖学金、物价补贴领款单一式两份(纸质版)(附件3)、评定等级名单一份(附件4)交学工处407,电子版发至gxsyxgc@163.com。该项工作务必抓紧进行,使学生能按时领到奖学金。
(二)10月17日前填写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领款单》(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5)、评定名单一份(附件6),纸质版交学工处408,电子版发至林柳OA。
六、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广西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集体荣誉评比办法》、《广西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13、14、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及校级“学习成绩优秀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集体”等评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各类学生评优材料说明》(附件7)。要求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相关评优材料纸质版交学工处414,电子版发至蒲朝琦OA。
七、组织开展学生主题班会活动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以“三爱”、“三节”、“法治中国”和“廉政教育”等主题班会活动。
八、开展寄送“一封家书”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要求统一填写“学生在校表现汇报书”,要求开学第四周完成本学期的“一封家书”填写工作,并于开学第一周到行政楼407领取“一封家书”和信封,9月23日下午5:00前明秀校区交学工部(处)办公室(407室),长岗校区交办公楼心理咨询办公室,五合校区交3栋103室统一邮寄。
九、组织开展好易班线上线下建设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把收集到的家乡美景美食、民俗民风等信息,将随手拍、随处看的图片及感悟上传至学校易班,及时更新易班网页内容,提高学生参与易班建设的积极性。
十、组织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以下各项工作具体通知由学生资助管中心近期下发)
(一)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于9月2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二)2016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当天具体工作,认真统计通过绿色通道人数以及缓交学费、住宿费总金额。
(三)根据教育厅要求做好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四类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四)组织开展2016级新生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发放以及2013-2015级应善良老生综合表现鉴定工作。
(五)做好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工作。
(六)做好2016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收集与申报。
(七)组织二级学院开展2016年直招士官学生国家学费资助申报工作。
(八)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工处发《关于做好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了解、核实助学贷款学生个人及贷款信息,组织贷款学生填写贷款学生档案;根据本学院及贷款学生具体情况,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协助贷款经办银行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做好催收违约贷款工作。催收违约贷款工作具体时间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经办机构商定后,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学工部(处)联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2.2016年9月份“三下”“三谈”“三提”调研情况汇总表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生奖学金、物价 补贴领款单
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名单
5.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领款单
6.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名单
7.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各类评优材料的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