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校历安排,本学期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到2017年1月13日结束,共计20周。为了做好本学期升旗工作,现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秀校区升旗安排(9月1日为全校师生参加)
(一)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1—3周(9月1日——9月18日)
(二)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4—6周(9月19日——10月9日)
(三)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7—9周(10月10日——10月30日)
(四)旅游学院:10—12周(10月31日——11月20日)
(五)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13—14周(11月21日——12月4日)
(六)新闻传播学院:15—16周(12月5日——12月18日)
(七)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17—18周(12月19日——1月1日)
(八)外国语学院:19—20周(1月2日——1月13日)
二、长岗校区升旗安排(9月1日为全校师生参加)
(一)初等教育学院:1—3周(9月1日——9月18日)
(二)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4—6周(9月19日——10月9日)
(三)教育科学学院:7—8周(10月10日——10月23日)
(四)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9—10周(10月24日——11月6日)
(五)职业技术教育学院:11—12周(11月7日——11月20日)
(六)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13—14周(11月21日——12月4日)
(七)体育学院:15—16周(12月5日——12月18日)
(八)美术设计学院:17—18周(12月19日——1月1日)
(九)音乐舞蹈学院:19—20周(1月2日——1月13日)
三、五合校区升旗安排(9月1日为全校师生参加)
(一)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1—4周(9月1日——9月25日)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5—8周(9月26日——10月23日)
(三)文学院:9—12周:(10月24日——11月20日)
(四)政法学院:13—16周(11月21日——12月18日)
(五)经济与管理学院:17—20周(12月19日——1月13日)
四、具体要求
(一)升旗仪式是一项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形式,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按照升旗安排,每周一组织好本学院所在校区的全体学生集中参加升国旗仪式。要求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和辅导员必须到场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不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将被全校通报批评。
(三)集中升旗时间:周一早上7:00开始,先升国旗,后升校旗。升旗地点:明秀校区足球场、长岗校区篮球场、五合校区运动场。要求轮值的二级学院每天下午5:30派旗手将国旗和校旗降下。
(四)每周二至周日早上,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派旗手负责做好升旗工作。遇雨天时,要派旗手将国旗和校旗降下收好,待天晴后再将国旗和校旗升上。
(五)完成升旗任务的学院要注意做好交接工作,主动提醒负责下一周升旗的学院做好准备工作,并于周日下午5:30到相应的地方进行国旗和校旗的交接工作。
(六)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完成升旗工作后,负责派旗手于2017年1月13日下午分别将国旗和校旗降下,并交回学工处保管(明秀校区交至行政办公楼408林柳老师处,长岗校区交至行政办公楼102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韦巧周老师处,五合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
(七)参加升旗仪式的相关学院要提前组织学生队伍,站在升旗台前方位置。升旗时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要面向国旗,保持肃穆,行注目礼。
生工作部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