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确保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入学补助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含职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每年高考招生期间要与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包括自治区直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确保每位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
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