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广西师范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桂师院发〔2014〕50号)精神,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切实做好2017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绿色通道”的对象
申请对象为学校2017年招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含专升本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申请“绿色通道”入学条件的,由所属二级学院酌情审批。
二、申请“绿色通道”的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一)国家法令规定的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二)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三)父母双方残疾,丧失劳动力,无其它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父母一方已逝世,家庭经济特别因难,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五)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七)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八)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四、“绿色通道”提供的服务
(一)缓缴学费、住宿费,介绍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我校资助政策体系介绍。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将《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绿色通道明细表》、《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审批表》、《新生“绿色通道”入学通知》纸质材料于9月19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批表》和《入学通知》需按《申请绿色通道明细表》顺序排序整理,并在其右上角用铅笔书写申请学生在明细表中的序号。
《申请绿色通道明细表》电子版以“XX学院2017年新生申请绿色通道明细表”命名,于9月19日(星期二)发到学生资助热线QQ邮箱(1728877058@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绿色通道”只办理学费、住宿费缓缴。学生须按规定缴纳教材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二)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绿色通道”的办理工作,维持“绿色通道”办理现场的良好秩序。
(三)各二级学院“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严格把关,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文件附件1-7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