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校友:
您好!
为了做好学校2016年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维护您的权益,请您于2016年10月10日前通过EMS速递或其他快递将《广西获代偿资助高校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情况表》寄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办理本年度补偿代偿。如在10月10日前未能寄出《在职在岗调查情况表》,将视为自动离岗,取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请各校友收到通知后请回复“XX学院2014级XX专业XXX收到《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通知》”。
邮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会楼2楼)
邮编:530001
收件人:王璐 联系电话:0771-6763240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4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在岗在职调查人员名单
2.广西获代偿资助高校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情
况表(样本)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