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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校2017年低保、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章来源:原创 时间:2017-03-02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2号)、《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13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高校低保户、残疾人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整理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7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或持残疾人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

二、求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1120元。

三、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个人求职补贴申请书一份。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二级学院、学号、性别等),家庭基本情况简述,是否为2016-2017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7年内就业意愿及目前求职情况。申请书中应写明“本人提供用于申请2017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的个人及家庭信息、申请材料等完全真实”,统一用A4复印纸书写,可打印,但署名需申请人亲笔书写,摁右手拇指印,写明日期。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证内须有当年年审盖章方有效)或《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银行低保金领取明细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银行打印低保金领取明细单的时间段包含2017年1月-3月内(须显示低保领取人的名字并加盖银行公章)。

(5)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户主及每位家庭成员包括学生本人,诣在证明学生是否是低保对象)

(6)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银行卡必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户,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具体到开户所在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2.残疾人毕业生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银行卡必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户,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具体到开户所在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残疾人毕业生无论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均可享受求职补贴。

3.《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低保残疾类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一份(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花名册的电子文本以“XXXX学院2017年低保残疾类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命名发至王璐OA邮箱。

(二)审核低保证明注意事项

一是毕业生提供的低保证明相关材料须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即“XX省(自治区)XX市(县、市区)民政局”章,不可用乡镇民政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公章,亦不可用民政局某科室的章或者民政局管理专用章、民政局贫困家庭证明专用章等。

二是残疾人毕业生应提供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相关二级学院学工办在《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的“备注”中写明“残疾人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

(四)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人

明秀校区:工会楼2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长岗校区:行政楼1楼 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五合校区: 3栋103室 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璐 联系方式:0771-6763240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低保残疾类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2.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参考样本1.2.3.)

3.低保领取明细样本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