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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广西师范学院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资助管理中心文章来源:原创 时间:2016-09-26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各文科学院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学院孝廉奖学金评定条例(2014年修订)》及分配名额进行等额初评和推荐。

(二)文科研究生的初评和推荐由研究生学院负责。

(三)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评选成绩是2015-2016学年度的成绩。

二、名额分配(根据各文科学院人数定,可酌情调整一、二等奖分配)

等级

单位

一等

二等

三等

小计

文科研究生

1

1

1

3

文学院

1

1

2

政法学院

1

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1

1

2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1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1

2

新闻传播学院

1

1

2

初等教育学院

1

1

2

教育科学学院

1

1

2

音乐舞蹈学院

1

1

美术设计学院

1

1

2

旅游学院

1

1

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1

1

2

合计

4

8

13

25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要求:

《广西师范学院孝廉奖学金候选学生情况汇总表》、《广西师范学院孝廉奖学金评审表》、学生申请书和英语过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发表作品(含论文)复印件等,各一式一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候选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本发至广西师范学院资助热线QQ邮箱(1728877058@qq.com)

报送材料地址:明秀校区 工会楼2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长岗校区 行政楼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五合校区3栋10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学院“孝廉奖学金”评

定条例(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师院发

〔2014〕69号)

2.广西师范学院孝廉奖学金评审表

3.广西师范学院第十七届孝廉奖学金候选学生

情况总表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