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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 时间:2018-03-22点击数:

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及时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上,现将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的造表、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人负责,认真审查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要熟悉领款单各项数据格式和要求,明确告知本学院协助工作的学生干部并予以指导,以便顺利开展工作(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二)填报领款单时,请注意三点:1、认真审查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获助资格。对于本学期休学、退学、入伍及受处分的获助学生,取消资助资格,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说明(取消资格学生姓名、何时处分、因何原因、获得何种等级、金额多少);2、根据财务处建议,每个学院领款单学生姓名顺序请按附件3排序,以便核对;3、对于学生报告更换农行卡号的,请及时修改。

(三)了解本学院获助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情况,督促其将助学金用于学习、生活等必要开支。

二、报送领款单要求及时间

各学院请于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地点:

1.明秀校区 工会楼二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2.长岗校区 行政楼一楼111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3.五合校区 学生宿舍五栋102室。

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的电子文档以“XX学院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单”命名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QQ热线邮箱(1728877058@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103978,联系人:王璐。

附件:1.国家助学金领款单填写说明

2.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单(样表)

3.广西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表(一等2288人,二等1745人)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2日